金環(huán)宇電線電纜:如何區(qū)分耐火電纜和阻燃電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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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金環(huán)宇電纜發(fā)布日期:2019-07-11 17:38
有些電氣設計人員對阻燃電纜及耐火電纜的概念分辨不清,對二者的結構及特性不甚了解,從而導致無法根據(jù)供電要求正確設計選用這兩種電纜,在現(xiàn)場進行設計代理或監(jiān)理工作時不能正確指導這兩種電纜的敷設施工。因此,全面正確地了解阻燃及耐火電纜是正確選用它們的首要條件。
一、概念的區(qū)分
阻燃電纜是指:在規(guī)定試驗條件下,試樣被燃燒,在撤去試驗火源后,火焰的蔓延僅在限定范圍內,殘焰或殘灼在限定時間內能自行熄滅的電纜。并且電纜線上會有“ZR”標識,代表阻燃。
阻燃電纜按國家實驗標準(GB12666-99)可分為三個等級:ZRA、ZRB、ZRC。在一般產品命名中,ZRA通常用GZR表示,屬稱高阻燃電纜或隔氧層電纜或高阻燃隔氧層電纜。ZRC在一般阻燃產品中表示ZR。
耐火電纜指:在火焰燃燒情況下能保持一定時間的運行,即保持電路的完整性,該類型電纜在火焰中具有一定時間的供電能力。以銅質為導電線芯,以無縫銅管為護套,以無機礦物質氧化鎂為絕緣的材料組制而成。由于整體都是無機材料構成,因此,整個防火電纜既不燃燒,也不延燃。而且能經(jīng)受火燒。并且電纜線上會有“NH”標識,代表耐火。
耐火電纜按國家實驗標準(GB12666-99)可分為二個等級:NHA、NHB;在一般產品命名中,NHA通常用GNH表示,屬稱高耐火電纜。NHB在一般耐火產品中表示為NH。
二、性能的區(qū)分
阻燃電纜是保持普通電纜的電性能和理化性能的同時,具有自熄性,即不易燃燒,或當電纜因故自身著火或是外火源引燃著火時,在著火熄滅后電纜不再繼續(xù)燃燒,或燃燒時間很短(60分鐘以內),或延燃長度很短。
耐火電纜在火災發(fā)生時能持續(xù)工作(傳送電流和信號),其本身延燃與否不在考核之列。阻燃電纜在火災發(fā)生時很快中止工作,其功能在于難燃和不波及能自熄。耐火電纜750~800℃的火焰燃燒中維持180分鐘正常運行。經(jīng)試驗表明:耐火電纜在火焰800~900℃中燒2小時,電纜一直正常通電運行,在1000℃的火焰下燃燒30分鐘仍然完好無損,繼續(xù)正常運行。一般正常工作溫度為250℃,能安全可靠運行。
總結耐火電纜與阻燃電纜的主要區(qū)別:
耐火電纜在火災發(fā)生時能維持一段時間的正常供電,而阻燃電纜不具備這個特性。這個特性決定了耐火電纜在現(xiàn)代都市及工業(yè)建筑中起著重要的作用,因為一旦火災發(fā)生,控制、監(jiān)視、導引及報警等系統(tǒng)供電回路必須維持正常工作。因此,該電纜主要使用在應急電源至用戶消防設備、火災報警設備、通風排煙設備、導行燈、緊急電源插座、緊急用電梯等供電回路。